王珍:小雨滴里的大爱情怀
发布时间: 2021-05-19 文章来源: 徐州政法 作者: 《忠诚足迹》编委会

王珍,女,汉族,1968年9月出生,江苏睢宁人,中央党校大学毕业。现任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是一位傲骨芳心、才情与性情兼备的女检察官。
三十年来,王珍一直在刑检部门工作,后长期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这让她既可以在黑与白的搏杀中,高擎起刺透邪恶的利剑;又能用母性仁慈的温暖,关爱和保护幼苗,让误入歧途的灵魂重焕光彩。
一个周二的上午,检察长接待日。王珍接访时,见到了女孩小林。
4岁的小林是跟着爷爷来的,她躲在爷爷身后,活像一只受惊的小鹿。爷爷粗暴地把小林拉在身前,满脸怒气地说,这孩子不是我们的,我替别人养了这么多年。打官司打赢了,法院还不给执行,你们到底管还是不管?
看到老人家情绪激动,王珍赶紧安抚,并且引导他有事慢慢说,别吓着孩子。原来小林的父母早就离了婚。她跟着爷爷生活。到了上学的年龄,爷爷带着她去上户口,公安机关要求做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小林和父亲大林之间根本没有血缘关系。这对于大林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
感觉自己受到欺骗的大林随即把前妻文杏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文杏赔偿大林各项损失10万元。谁知文杏既不露面,也不履行法律义务。
小林爷爷急火攻心,到检察院请求监督法院执行,说,如果你们解决不好,我就带着孩子去上访。
看到惊恐万状却又十分无助的小女孩,作为一个母亲,王珍心里感到一阵刺痛。小林从小失去母亲,现在又要失去曾经最疼爱她的爷爷,这将在孩子心里留下多么大的伤痕。她走过去,蹲下来,轻轻拉着孩子的手,问:“你想妈妈吗?我带你去找妈妈。”孩子的眼睛里掉下了大颗大颗的眼泪。王珍忍不住把她搂在怀里。
考虑到小林对爷爷的感情,王珍就和老人家一次次长谈,让他看到孩子的无辜。老人老泪纵横,说自己也舍不得小林,但是周围邻居指指点点,自己只能狠下心来把她送走。
王珍希望双方能够达成执行和解,解决小林的抚养问题。然而,文杏还是不给面见,电话打不通,王珍就登门拜访,一次见不到就再去一次。终于文杏的姐姐出面了,她说文杏身患重病无法出面,委托自己来处理孩子的事情。自己愿意替文杏养育孩子,却没有那么多钱,拿出全家的积蓄,再加上文杏给的2万元,也只有6万元。小林的爷爷却说,少一分钱也不行。就这样,小林成了爷爷嫌弃却不愿放弃的筹码。
在反复调解无果的情况下,经过查询,王珍得知文杏和她的姐姐家庭生活困难,睢宁检察院决定联合法院开展司法救助,补足剩下的4万块。
案件办完了,王珍还不时去看望小林,看到小林在新家生活得挺好,王珍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王珍被提拔为副检察长、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她记不清帮助过多少困境中的孩子,攻克过多少疑难复杂案件。她常对身边的人说,办案一定要多设想几个“假如”:假如我是当事人我会怎么想?假如受害的是我的亲人,我的孩子,我又该怎么办?
2018年,王珍办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在找被告人孙某前女友取证的时候,她说孙某曾经火急火燎地跟自己要过 5万块钱,说是赔给两个邻居的。她还说,肯定不是为了家庭生活,也不是为了做生意。
这笔钱究竟去了哪里?为什么会赔给邻居?由于孙某曾经有过强奸的案底,一个大胆的推测,在王珍心里形成。通过查询得知,这两个邻居家里都有14岁以下女童。然而在王珍询问孩子家长的时候,他们却都目光躲闪,避而不谈。
考虑到可能为了孩子的名誉不愿说,王珍就从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到保护孩子不再受到侵犯,一点一点地启发,终于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原来孙某对两个女孩猥亵后被发现了,被害女童的家长找孙某讨说法的时候,孙某主动提出赔钱了事。被害女童的家长也就默认了。
一位受害女童的母亲流着眼泪说:“检察官,我以前真的是糊涂。我现在想明白了,即使退出这2万块钱,也要让孙某受到惩罚。”
看到那么多孩子遭受侵犯,王珍感到心痛,更感受到一种使命感,亡羊补牢不如提前扎紧篱笆。
从2015年起,在王珍的主导下,睢宁检察院开办了“小雨滴”少儿广播节目,寓意“滋润禾苗,成就春天”,用孩子们听得懂的语言,生动活泼的故事,教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节目开播至今6年,2910天,29100分钟,这些数字的背后是王珍一朝一夕的坚守。利用睢宁县儿童画的地缘优势,组织编撰出的法治教育读物《小雨滴》,一经印刷就受到孩子们的热烈欢迎,在传播过程中,孩子们又检举了5名犯罪嫌疑人,5人全都被判刑。
在王珍的带领下,睢宁县检察院还成立了“小雨滴公益法律服务协会”,组织开展志愿普法、关爱留守儿童、女童保护等活动200多次,实现了全县校园零犯罪。
“小雨滴”被评为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徐州市十大法治事件。“小雨滴团队”被评为全国优秀团队, 王珍被评为江苏省十大法治人物,办理的一起案件获最高检检察长批示肯定。
2020年12月,王珍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强奸案时发现,城区周边及乡村地区部分网吧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情况。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法律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责任,考验着新时代检察人的法律智慧。
经过调研,王珍发现,近三年来有10%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前有过“泡网吧”的经历而未受到制止,有的甚至在网吧内实施犯罪计议和行为。
为了进一步核实证据,取得第一手资料,2021年初,王珍分管的第四检察部联合司法警察着便衣到涉案较多的重点网吧进行现场调查。暗访人员发现,学生模样的未成年人进出自如,一些网吧虽然张贴有“未成年禁止入内”字样,但是完全形同虚设。
“未成年人沉溺于网吧,容易导致厌学、辍学、性格偏执、不服管教,不能积极面对生活,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为社会之殇。”王珍说。
其实,针对本县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而诱发犯罪的问题,早在2017年,睢宁县检察院已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但从办案中及实地调查结果来看,问题并未得到有效整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职监管不力。
王珍主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系,面对面介绍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和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重要意义,阐明公益诉讼职责范围和作用,从而消除了行政机关的顾虑,实现了信息共享、无缝衔接、良性互动、凝聚力量形成合力的工作模式。
2021年1月7日,睢宁县检察院制作《检察建议书》,从加强审批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从业教育等五方面提出具体建议,采用公开宣告的方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送达,并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进行听证。
“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有理有据,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领域内探索公益诉讼职能的司法担当。面对面进行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有利于行政机关提高认识,依法行政,履职尽责。”人民监督员仝辉给予高度评价。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活动,以严厉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环境,强化对乡镇、城郊结合部及中小学周边200米等重点部位以及学生放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监管力度。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王珍及时跟进,对整治中遇到的阻力、突出问题,及时会商公安机关、法院召开联席会议 2 次。
3个月的整顿期中,对2家接纳未成年上网经营者分别作出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安全隐患训诫谈话7 家,对擅自卸载“智慧网文”和网吧视屏监控系统责令整改12家,组织网吧经营者法规培训2次,在全县56家营业场所入口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12318”、发放宣传单 1000余份。
为防止问题反弹,睢宁县检察院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基础上,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着力构建解决和防范未成年人网络安 全问题的长效机制。在辖区派出所成立未成 年人关爱工作站,开展“五失”青少年摸底 排查,与县关工委、共青团、公安局共同对“五失”青少年开展“1+1”结对帮扶教育。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利用与妇联、未成年人指导中心签订的亲职教育实施意见,督促帮助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职尽职。牵头组织召开由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参与的工作座谈会,会签《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涉未网络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平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构建网吧风险防控格局,实现信息共享、无缝衔接。建立互相派员学习制度,根据需要开展互派学习,交流研讨,解决涉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中遇到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实现优势互补,合力预防未成年人遭受网络侵害。
王珍说,我们要自觉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和监督职责,运用公益诉讼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个人感悟
2021年,是我入职睢宁县检察院工作的第30年。从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一步一个脚印,亲身经历和见证了检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刚入院时,睢宁检察基础设施薄弱,办公条件简陋。但“人,贵在精神”,我从未抱怨懈怠,勤学好问中追求极致。负责侦监工作时,人少案多,加班加点是常态,我带领四名干警每年办理500至600件案件,且无错无漏。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主导开办“小雨滴”少儿广播,组织编纂《小雨滴》法治读本,用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孩子们汲取法律知识。随着现代化办公设施建立,司法改革进行,检察工作由全市落后转变为全市领先,先后两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从检30年,我深刻体会到:执着、坚守、求实、求是,是我们履行职责的需要。路漫漫而初心不忘,我将牢记使命,与法治同行、与正义同行、与检察事业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