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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张家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发布时间: 2021-06-10 文章来源: 作者:

  今年以来,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扎实开展“公证紧贴百姓心,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推进公证利民便民。截至目前,已办理公证3084件,提供上门服务40余次。

  解难题
  2020年底,当事人夏先生来到张家港市公证处咨询,希望能够继承舅舅钱某的遗产,公证员仔细梳理了夏先生的家庭关系,发现钱某是夏先生的舅舅,夏先生既不是钱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不是钱某的第二顺位继承人,钱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姐姐都比钱某先去世,且钱某终生未婚并无子女。按照《继承法》规定,夏先生作为钱某的外甥,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继承钱某名下的拆迁房,该财产所有权可能会归国家所有或集体组织所有。
  了解情况后,公证员告知夏先生,《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扩大了代位继承范围,侄(甥)可以代位继承。近日,夏先生再次来公证处咨询相关事宜,公证员翻阅资料,根据《民法典》第十四条规定,帮助夏先生继承了钱某名下的拆迁房,解决夏先生困扰许久的问题。
  解心愁
  市民刘老伯与妻子有一处房产,妻子早年病逝,刘老伯想在有生之年继承这处房产后,将房产赠与孙子。可是,刘老伯的两个子女都有听障,他担心子女不能与公证员交流,迟迟没有办理继承手续。
  针对刘老伯家的情况,公证员仔细审核材料后,通过书面文字和画图的方式了解当事人诉求,正常一个小时能够完成的继承公证,花了半天时间。最终,两个有听障的子女在完全知晓法律后果和责任的情况下,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刘老伯顺利继承到房产。
  解急事
   
  “你好,我哥哥在江西有两套房子,他不幸去世了,我母亲是他的继承人,但她不想要这些房产,又不能去江西办手续,请问我母亲可以在你们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吗?”一位女士急冲冲地来到张家港市公证处询问。
  经了解,这位女士的母亲田老太太已经104岁高龄,家住张家港市锦丰镇,离市区较远,行动不便的老人不能亲自来到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公证处得知这个情况后,主动提出为田老太太提供上门服务。
  经过深入交谈,公证员得知老太太是自愿放弃其子在江西两处房产的继承权后,对老太太进行详细的告知和解释,在老太太家中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公证员要离开时,老太太激动地说:“这件心头大事你们到我家来帮我解决了,我就安心了,谢谢你们!”

   
供稿:
责编: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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