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维薪”,缘何暖了民工心?
发布时间: 2020-12-25 文章来源: 作者:

春节临近,新一期的“百日维薪”行动已于近日展开。
“百日维薪”,暖了近七千民工心“所有人都拿到工资了,大伙脸上有了笑容,干活也更有动力了。”12月9日,泰州万达保洁员陈某笑着说道。
因受聘的保洁公司涉诉,包括陈某在内的65名保洁员,三个月共计40多万元的劳动报酬遭到恶意拖欠。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与人社部门组建援助维权工作小组,帮助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5名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为他们进行诉讼维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65名保洁员全部足额拿到了自己的工资。
"这是泰州“百日维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结出的又一硕果。近年来,农民工讨薪难事件频发,尤其在年关岁尾集中爆发,影响社会稳定和谐。从2016年开始,泰州市在年底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维薪”行动,四期共成功办理讨薪案件1414起,为6918名农民工讨薪9371万元。"
——泰州市司法局局长 孔德峰
破解“讨薪难”,需打通全流程“绿色通道” 今年7月1日,《兴化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把需按规定储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范围,从过去的建筑市政,扩大到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且应缴存保证金的比例与企业诚信度挂钩。 例如,《办法》规定,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新报建项目应当按备案合同价款的4%缴存保证金;而应缴存保证金前2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且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并有效运行的施工企业,只需按备案合同价款的1%缴存保证金。
"通过保证金差异化存储办法,来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办法》施行近半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同比下降30%,效果明显。"
——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方振华 破解农民工“讨薪难”的关键,在于畅通制度化维权渠道,让农民工投诉“有门”。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田璐表示,虽然泰州很多行政机关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如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讨薪案件一律实行经济状况免审查,对农民工讨薪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
但在工作中,全流程、无障碍快速处置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处置一般案件约1-3个月不等。在第四期“百日维薪”期间发生的32件群体性案件,几乎每件都牵涉2个或2个以上的部门联合治理问题。
他建议,整合劳动监察、住建、交通、水利、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仲裁、检察、法院等工作资源,在农民工欠薪案件的案件受理、法律援助、证据保全、行政调解、先予执行、裁判审理、强制执行等各阶段实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快速办结,真正形成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全流程“绿色通道”。
新经济新业态带来的“维权难”不可忽视
来自山东的李某,在泰州一家外卖平台从事送餐工作,去年在一次送餐过程中因中暑抢救无效死亡。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介入后,及时与人社部门进行了对接,却因无法认定为死者与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导致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最终死者只能通过平台购买的商业保险获得赔偿。据业内人士测算,李某夫妇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与工伤赔偿相差约10倍。
当前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经济衍生出大量的就业岗位,外卖行业、专车代驾、电商等新兴就业形态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就业。
田璐说,出于降低行业用工成本的考虑,这些领域普遍存在采取外包用工、临时用工、碎片化用工等形式来规避劳动法律法规,这给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带来难题。在实践中,一旦用工主体经营情况恶化,或者农民工自身发生变故,难以认定劳动关系,维权难度将会明显加大。
更不可忽视的是,外卖配送员这一行业更多引发的,是因赶订单时间导致的交通事故。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泰州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关于送外卖引发的交通事故法律咨询53次,较2019年上升20.69%,既有外卖小哥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需要理赔,也有因赶时间撞人致他人受伤需要赔偿的情形。
由于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导致这部分群体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发生事故需要赔偿也不能基于劳动者身份免责。"需要有更多的“硬着子”,来应对新经济新业态带来的“维权难”。只有对互联网经济发展浪潮下企业灵活用工模式加强跟踪,重点控减用工主体通过合法形式逃避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监管的行为,才能有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田璐